(记者 吕洁)2月25日上午,《渭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渭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赟、副市长李军政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云峰主持会议。
《渭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渭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先后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批准通过,分别于今年1月1日和3月1日正式施行。
会上,市委文明办、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就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普法宣传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马赟指出,两部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我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要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扎实抓好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每部法规的内容特点,明确职责,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努力推动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强化协调配合,持续监督检查,确保两部法规执行落实到位,扎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李军政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内容要求,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动《渭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贯彻执行取得实效;要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解读,为《渭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行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为谱写渭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杰生,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
来源: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