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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岭暨桥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渭南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7:2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桥山生态屏障,现将秦岭暨桥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杜康2号水源井无井房,有管护风险,要求尽快加盖井房,完善管护措施。

二、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环保理念,进一步强化水安全保障,提升水生态环境,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三、整改期限

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白水县高度重视,针对杜康2号水源井安全问题,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渭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渭南市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有关意见的复函》要求,及时砌筑井台、安装井盖,防止污(雨)水流入和异物掉入井中;同时按照《白水县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要求,在杜康2号水源井保护范围进行围栏隔离防护,设立了水源地地理界标,安装了警示标志。

二是强化日常巡查力度。白水县成立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动态监测小组,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力度,对杜康2号水源井在内的10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进行常态化巡检,阻止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一切人为活动,有效防范水源污染风险,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因素,并建立健全巡查台账。

三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镇村及群众家中,充分利用微信群、抖音、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喇叭播放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政策,不断增强群众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意识。持续营造共建共护的良好氛围,针对居住地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附近的群众重点抓好科普宣传,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深入民心。

四是严格做好水质检测。白水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和卫健局三个部门,每季度对杜康2号水源井的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取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保障水质达标,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五、完成效果

杜康2号水源井砌筑了井台,安装了井盖、围栏、警示标志,设立了水源地地理界标,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确保水源地安全。2023年3月10日,市水务局组织开展秦岭暨桥山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杜康2号水源井无井房”整改情况验收工作,通过现场核验、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验收复核,认为问题整改已落实到位,同意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水务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寄递邮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2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水务局

监督电话:0913-2933327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东配楼315